103年國中教育會考簡介

國中教育會考的內容與意涵

國中教育會考考試科目包含國文、英語、數學、社會、自然及寫作測驗,本測驗採標準參照的方式呈現國中畢業生各科學習能力表現,透過事先制定的標準,將國文、英語、數學、社會和自然5科評量結果分為「精熟」、「基礎」、「待加強」3個等級,寫作測驗則由劣至優區分為一至六級分。「精熟」表示學生精通熟習該科目國中階段所學習的知識與能力;「基礎」表示學生具備該科目國中階段之基本學力;「待加強」表示學生尚未具備該科目國中教育階段之基本學力。

考試題型除寫作測驗只考1篇作文、英語科聽力部分為3選1的選擇題型、數學科包含非選擇題型外,其他考試科目均為4選1的選擇題型。

國中教育會考考試科目、時間、題數、命題依據及結果呈現一覽表

考試科目 時間 題數 命題依據 結果呈現
國文 70分鐘 45~50題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語文學習領域/本國語文(國語文)/國中階段能力指標 分為「精熟」、「基礎」和「待加強」3等級
英語 80分鐘 60~75題
(聽力20~30題;
閱讀40~45題)
1.「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語文學習領域/英語/分段能力指標
2.國民中小學最基本之1,200字詞
數學 80分鐘 27~33題
(選擇題25~30題;
非選擇題2~3題)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數學學習領域/國中階段能力指標
社會 70分鐘 60~70題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社會學習領域/國中階段能力指標
自然 70分鐘 50~60題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自然學科/國中階段能力指標
寫作測驗 50分鐘 1題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語文學習領域/本國語文(國語文)/國中階段寫作能力指標,並參酌部分國小階段寫作能力指標 分為一至六級分

註:

  1. 英語科聽力部分及數學科非選擇題部分,在103年不納入成績計算,104年起正式採計。
  2. 為提供免試入學超額比序應用,國中教育會考在精熟(A)等級前50%,分別標示A++(精熟等級前25%)及A+(精熟等級前26%~50%);並在基礎(B)等級前50%,分別標示B++(基礎等級前25%)及B+(基礎等級前26%~50%)。
  3. 若想進一步瞭解103年國中教育會考命題相關資訊,可上《國中教育會考網站》查詢,包括參考題本及問與答手冊皆可於該網站下載。網址:http://cap.ntnu.edu.tw/

 

103年國中教育會考報名方式

(一) 國中應屆畢業生由所就讀學校於103年3月13日(星期四)至3月15日(星期六)報名期間代為辦理集體報名。

(二) 非應屆畢業生或國外學歷、大陸學歷之學生,則採個別報名:

  1. 個別報名學生請於103年3月10日(星期一)8:00至3月12日(星期三)17:00自行上網填報個別報名表資料(報名網址:http://cap.ntnu.edu.tw/),確認送出後,列印個別報名表並且依指示黏貼證件影本。
  2. 個別報名學生務必於103年3月13日(星期四)至3月15日(星期六)報名期間,攜帶應繳交資料親自至所欲報名之該考區主辦學校,經考區主辦學校審查完畢,始完成個別報名程序。
  3. 考區主辦學校採現場審件,並於個別報名現場提供電腦和印表機提供報名學生修改報名資料。

(三) 凡國中應屆畢業生一律免收報名費,非應屆畢業生報名費為新臺幣500元整。

【詳細說明】103年國中教育會考各考區簡章發售地點、網路下載及報名方式公告

 

103年國中教育會考考試日期及時間表

考試日期:103年5月17日(星期六)至5月18日(星期日)。
考試科目及時間表
測驗時間 考試日期
103年5月17日
(星期六)
103年5月18日
(星期日)
上午 08:30 ~ 08:40 考試說明 考試說明
08:40 ~ 09:50 自 然 社 會
09:50 ~ 10:40 休息 休息
10:40 ~ 10:50 考試說明 考試說明
10:50 ~ 11:05 英 語(聽力測驗) 數 學
11:10 ~ 12:10 英 語(閱讀測驗)
下午 14:00 ~ 14:10 考試說明 ---
14:10 ~ 15:20 國 文 ---
15:20 ~ 16:10 休息 ---
16:10 ~ 16:20 考試說明 ---
16:20 ~ 17:10 寫作測驗 ---
國中教育會考官方網站
103年國中教育會考各考區承辦學校、試務委員會網站及聯絡方式一覽表

 

103年國中教育會考成績於五專免試入學招生管道之應用

  1. 103年國中教育會考國文、英語、數學、自然及社會成績列入103學年度五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總積分之採計項目。
  2. 若五專免試入學報名學生之超額比序總積分相同且各主項目加權積分亦相同時,將進行各分項目之比序,此時除了國文、英語、數學、自然及社會等各科所得積分皆為分項目之比序項目外,「寫作測驗」級分亦納入分項目之比序項目。
  3. 若主項目及分項目積分之比序仍然相同者,則依招生學校訂定之國中教育會考各科目之3等級4標示結果進行比序(A++>A+>A>B++>B+>B>C)。
五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與積分採計方式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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