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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分享:講一口中式英語沒啥大不了的

英語在全世界的擴展,固然有英美前後執掌世界霸權的政治推動,英語本身的易學易用,也是一大原因。  咱就喜歡講

英語在全世界的擴展,固然有英美前後執掌世界霸權的政治推動,英語本身的易學易用,也是一大原因。  咱就喜歡講帶有嗆你死特色的洋涇浜英語,I speak Chinglish。這有什麼了不起的, So what
  
某些對學習英語憤憤不平的同志,喜歡說學了沒用,學了多年,見到洋人,還是彼此聽不懂。不過,學英語之前,我們就開始學普通話,而普通話按定義是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那麼,一個南方學生初到北方,別人就能聽懂他的普通話了?你去北京郊區找個農村老頭試試。這位元學生需要一段時間讓別人習慣他的口音,同時他也開始熟悉當地的口音。既然中國人講普通話都有一時聽不懂的問題,一時聽不懂洋人或洋人一時聽不懂,又有什麼了不起的?
  
曾有一位在澳洲留學的女生寫信問我,為什麼她聽不懂教授的講課?我說,以你雅思聽力的考分,聽不懂肯定不是英語水準問題,只是一時不熟悉澳洲口音罷了,過一陣子就會好的。她說,果然連美國學生也有抱怨聽不懂的。英國英語,美國英語,澳大利亞英語,南非英語,等等,各有各的口音;一國之內,美國的紐約和加利福尼亞,口音也不同,小布希就喜歡講一口德克薩斯牛仔英語。哪怕跟著唱片學了流利倫敦音,初到美國,照樣可能一時聽不懂。
  
像紐約這種各國移民的大熔爐,英語口音更是五花八門。大公司主管雇著只講倫敦音的英國女秘書,獨立兩百年後,以母國標準音接電話,仍然是 prestige 的標誌。但街上的人們,卻模仿黑人口音,以雙重否定作否定,以不合邏輯”(按邏輯,負負得正,雙重否定相當於肯定) fun。任何一家市場裡,你都可以聽到德國人和俄國人講大舌頭卷卷的英語,韓國人和日本人講長母音特別多的英語,伊朗人和阿拉伯人講鼻音很重的英語,印度人和巴基斯坦人講調門怪怪的英語。
  
口音如此亂七八糟,美國人和英國人居然不在乎?Well,英語本來就是大雜燴。歷史上,英格蘭受過羅馬人、北歐海盜和法國人三次入侵,英語也和入侵者的語言有過三次大混血。混血的結果是語音和語法變得簡單而詞彙卻異常豐富。按語言學分類,英語和德語是近親。德語名詞有性數格的變化(性指名詞分陽性、陰性和中性;數指單數和複數;格指作主語或作賓語等不同語法成分時詞尾有不同,德語有四種格),動詞與形容詞的詞尾變化必須與名詞的性數格匹配。但這些複雜的德語語法規則,除了變得遠為簡單的數的變化,在英語裡幾乎全部消失了。
  
混血使語言變得簡單,混血的語言——就像生物學有雜種優勢一說——具有更強的生命力。英語在全世界的擴展,固然有英美前後執掌世界霸權的政治推動,英語本身的易學易用,也是一大原因。正如以北方方言為基礎的官話”(普通話),本是古漢語與北方遊牧民族的語言大混血之後的產物。混血的結果是母音少了,輔音少了,聲調也少了,短促的入聲乾脆消失,所以流行起來也方便,成了中國第一方言,雖然這流行也有歷朝定都北京的政治推動。
  
當今全球化時代,英語大概面臨著新的混血。印裔英國作家薩爾曼·拉什迪是公認的英文大家,卻在他的小說裡大量運用印地語和烏爾都語(分別為印度和巴基斯坦的主要語言)詞彙。在美國,曾受布希夫人推薦的南方著名作家科馬克·麥卡錫,在他的邊界三部曲裡頻頻搬用西班牙語。兩國讀者無所謂。就像我們讀湖南作家的作品,堂客堂客去的,翻了幾頁,自然知道堂客就是老婆。
  
所以,講講青格利希沒什麼了不起,從英語歷史看,說不定還會豐富英語的表達。說不定有一天,紐約某位白大哥去搶《星球大戰》第100集首映票,到電影院門口一看,他聳聳肩攤開雙手:Man mountain man seatoday no seetomorrow same see。喔,這是中國式的洋涇浜英語嘛:人山人海,今天不看,明天同樣看。混血語言,簡單新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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